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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广告代理公司考勤管理注意事项

文章出处:网责任编辑:光驰传媒作者:罗小宣人气:-发表时间:2015-11-20 10:30:04

  新京报广告代理公司一般员工请假,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核准,请假两天以上(含两天)由部门经理核准,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核准。各部门在核准请假事项时,应注意以下4点:

  1新京报广告代理公司员工,事假每次不得超过5天,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。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延长。事后请假视为旷工,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,务必在正常上班第一天内办理,并由部门经理核实,经总理理签字确认,方为有效。此类请假次数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,超过三次者视为旷工处理。

  2、新京报广告代理公司员工,如按时上班,但因特殊原(如开会等)未及时签到,应在当日补交请假单,写明原因,由部门经理、总经理签字确认,方为有效。此类请假次数每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,超过三次者视为旷工处理。

  3、新京报广告代理公司员工请病假,最迟应于请假的当日提出审请,自己不能亲自办理的,可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,逾期未办理者,视为旷工。病假一天以内免附医院证明,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超过一天必须附医院证明,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,方为有效。      

  4、新京报广告代理公司员工如因约见客户,不能签到者,须提前向部门经理审请,经核实三次内(包括三次)属正常到岗。第四次起处以20/次不等的罚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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